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2-07-21浏览次数:546

校内各单位:

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全域创建工作,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,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,根据市文明办、市公安局《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周文明办〔202219号)文件精神,开展“一盔一带”活动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范围

全体师生及离退休人员

二、活动时间

20227-202212月底

三、活动目的

进一步增强公司师生文明素养和安全意识,彰显公司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成果。

四、任务分工

保卫处负责骑行进入校内的师生佩戴头盔检查情况,对未按要求佩戴的师生,不准进入公司;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“一盔一带”宣传教育,引导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做标杆、做表率;学生处、各学院负责对全体学生进行主动佩戴头盔宣传教育,引导学生积极响应公司要求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1.高度重视,统筹安排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以主人翁精神扎实开展工作。

2.长期坚持,纳入考核。“一盔一带”活动自722日开始,723日为模拟期,724日正式实施,此后常态化坚持。凡因个人行为被公司或市级以上通报的,将纳入年终单位及个人考核,个人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。

附件: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架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工作的通知.pdf

 

党委宣传部(文明办)   学生处  保卫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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